哈哈约车官方 时间:2016/4/12 9:01:37 访问次数:
4月1日,《公安部关于修改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〉的决定》(公安部令第139号)和《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》正式实施,标志着驾考改革系列措施如期落地,社会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、自主约考、异地考试办证、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等改革措施正式施行。
近期,网友关于公安部139号令又提出来新的问题:1.怎么才能获得“学习驾驶证明”?这个证明有限期吗?
2.科目二、科目三哪个先考自己定,是真的吗?
Q
A
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科目
一考试合格后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
证明。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,纸质
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。申请
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
下载学习驾驶证明。
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,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
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。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,
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。
Q
参加考试时,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、科目三,连续进行
考试吗?
A
按照139号令规定,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既可以约
考科目二,也可以约考科目三路考。也就是说,科
目一考试合格后,既可以先科目二、后科目三路
考,也可以先科目三路考、后科目二。
有条件的地方,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、科目
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,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
试。
但是,无论先考科目二,还是先考科目三路考,都
必须两个科目均合格后,才能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。
注:实际上,是没有“科目四”的,而是科目三共分为“道路考试”和“理论考试”两部分。现实中大家为了说着方便,把“科目三道路考试”依然说成“科目三”,而“科目三理论考试”就成了“科目四”。
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,是主动适应当前驾驶人快速增长的发展形势,顺应群众呼声、规范管理的客观需要。此项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、以改革为动力,坚持安全第一、便民利民、开放竞争、公正廉洁的原则,围绕促进开放驾培市场竞争、驾驶考试公平公正、服务管理便捷高效,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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